武進法院公開宣判7起涉毒案件 |
時間:2018-06-26 20:21:54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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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國際禁毒日”,我國的宣傳主題是“健康人生、綠色無毒”。昨天下午,武進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7起涉毒案件,7名被告分別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5年不等。 本次宣判的7起案件中,被告人鄧某販賣毒品一案最引人關注。去年7月至10月間,鄧某在湖塘、前黃等地,先后8次向3名吸毒人員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共計44克,得款1.62萬元。警方還在其暫住地,查貨冰毒100.26克及疑似槍支4支。 審判長
吳文亮:被告人鄧事祥的供述筆錄,證實其在公安機關第一次供述稱,其通過廣東朋友李海華,先后幾次購買過冰毒,被抓時查獲的冰毒和子彈,是其聯(lián)系后,由李海華由廣東韶關發(fā)來。 鄧某在販賣冰毒過程中,一直使用他人的假身份證,企圖逃避打擊,但最終難逃法網(wǎng)。法院認為,鄧某多次販毒超50克,且非法持有槍支,應數(shù)罪并罰。 審判長
吳文亮:被告人鄧事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查獲的違禁品予以沒收 其余龔某、許某、張某等6人,也因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 2018年以來,武進法院共審結(jié)涉毒案件53件,其中販毒案35件,容留他人吸毒17件,非法持有毒品1件。在審判工作中,武進法院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充分發(fā)揮刑罰懲罰犯罪和預防犯罪的雙重功能,預防和減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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