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商標 烘焙店被告上法庭 |
時間:2018-04-25 19:57:34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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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標志、名稱和圖像,都是一種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日前,武進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湖塘某烘焙店在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商品包裝上,擅自使用他人商標,被告上法庭。 案外人藍海國際是一家臺灣餐飲企業(yè),擁有“幾分甜”圖文商標的專用權,核定使用商品種類涵蓋餐廳、甜食等,2013年進軍大陸市場。隨后,藍海國際將上述商標使用權授權冠玨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去年10月起,湖塘好恬烘焙店在戶外廣告、店鋪招牌、室內裝潢、標簽標志、商品包裝、宣傳手冊、氣球人偶上,多處大量使用上述商標。在原告出示相關證據后,被告方解釋,包裝袋等都是從原告的授權店購買,侵權不成立。 原告代理律師:經過公證處的公證,得以證據保全,詳情請見公證書,公證購物袋原物 被告代理律師:是一種指示性使用,并不構成侵權 圍繞原告是否享有商標權、被告是否侵權、侵權種類以及獲利情況,雙方紛紛舉證質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沒有得到授權,擅自使用與原告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侵權事實成立。 武進法院知識產權庭
庭長
朱杏玉:被告首先使用了,沒有經過原告授權,使用了跟原告相同的商標,那么他構成了商標的侵權,第二個,他有一個相似商標,比如說幾分甜的幾字,原告是繁體字,被告使用的商標是簡寫的幾字,所以這是構成了商標的相似 由于原被告均有和解意愿,法院當庭并未宣判,本案將以庭外調解方式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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