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到發(fā)霉鴨脖 要求1000元賠償談不攏 |
時間:2018-05-07 20:25:19 來源:連線幫幫團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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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了,對于法律法規(guī)呢了解的也越來越多。前一陣,湖塘的李靖發(fā)現在超市買的在保質期內的鴨脖竟然發(fā)霉了,他就找到超市討要說法,結果賠償遲遲談不攏。 李靖:我是4月21日在易買得超市買了鴨脖子,我吃了一袋,然后第二袋發(fā)霉變質了。 李靖告訴幫幫團記者,4月21日,他在易買得超市吾悅廣場店買了2袋真空包裝的鴨脖,一共2元錢,其中一袋鴨脖上有明顯的綠色霉斑,他就找到超市討要說法。 李靖:說是賠我一百塊錢,然后我說不可能。我也從網上查了一下,像他們賣發(fā)霉變質的食品,國家食品安全法148條也明確規(guī)定了,賠償三倍到十倍,然后不足1000元的也按1000元賠償。然后我還要求他們帶我去醫(yī)院檢查一下。 李靖提到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條是這樣規(guī)定的: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隨后,幫幫團記者陪同李靖來到易買得超市,運營部經理顧燕青接待了我們。 易買得超市吾悅廣場店運營部經理
顧燕青:我們對這位顧客說一聲對不起。畢竟真空包裝的東西,不可能打開進行檢查,這是一種意外狀況。 顧經理說叫,他們接到顧客投訴之后,已經聯(lián)系了生產廠家查找鴨脖發(fā)霉的原因。至于顧客提出的1000元賠償,他們實在不能夠接受。 易買得超市運營部經理
顧燕青:顧客本人去醫(yī)院檢查,我們憑檢查報告來處理這件事情。碰到這種情況,過期的,變質的,一般最高上限是500元。我們就按照最高上限500元賠償你。 李靖:我不想說什么,就800元。 易買得超市運營部經理
顧燕青:你要800元,我們最高是500元。那我們協(xié)商不了,我們就走法律途徑,我們通過消費者協(xié)會處理。 雙方都不愿意讓步,事情就僵在那里了。個么李靖的賠償要求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的規(guī)定,到底該如何解讀呢?幫幫團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江蘇銘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食品安全對整個消費行為的保護,怎么強調都不過分。如果存在這樣的隱患,而自己沒有盡到足夠注意的情況下,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么是不是無論消費金額多少,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都以1000元為標準呢? 江蘇銘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它主要是要求生產者和經營者盡到足夠的義務。那么當然這種小概率的事情可能發(fā)生了,也會對某一個消費者有加重保護的傾向。但是從整個市場凈化的角度來講,這種懲罰性的賠償對經營者和生產者來講,有震懾作用,而不單從這個數額來看。 邵律師認為,這1000元作為懲罰性的賠償并不過分,至于在司法實踐當中,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對于邵律師的意見呢,波波我也是贊同的,畢竟食品安全無小事,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希望廠家和商家對生產和經營的商品能夠更嚴格的把好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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